是指在本市场主持下,交易商依托本市场交易席位,通过互联网进入本市场电子交易系统,从事挂牌、竞价、签订或转让电子交易合同、收付货款和交收货物等交易业务的活动。
是指由交易商提出需求,经本市场认定,交易商进行电子合同订立、转让、解除、履行以及货物交收的各种形式。本市场可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推出新的模式或对已有的模式作出调整。
是交易商将交易指令输入本市场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交易的通道。本市场提供远程交易通道,即指本市场交易商通过电子通讯系统同本市场计算机交易系统联网并有效输入交易指令、参加本市场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与交易商品有关的生产、经营、消费活动、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经交易市场审核批准,取得交易市场交易席位,在交易市场进行商品交易的企业。 有关交易商的资格申请与注销、交易商的权利与义务在《天津港散货交易商管理细则》中另作具体规定。
是指经市场认定、在市场电子交易系统中注册登记和公布、用于电子交易合同交易、交收的标的物。
是指交易商通过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电子合同。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转让等是指符合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交易、转让等。
是指交易市场指定的、协助交易市场办理商品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
是指交易商为了进行商品交易而储存于结算银行“交易资金专户”中,用于支付货款的资金。
依据现货合同定金原理设计制定。交易商通过本市场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时,为保证合同履约,买方须向市场分期支付货款担保金;卖方须提交经本市场认可的有效、合法的有货证明;卖方交易商的货物尚未按本市场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登记取得注册仓单的,须向本市场分期交付仓单担保金。担保金由本市场统一代交易双方收取、保存、监管;本市场是电子交易合同的签约见证、履约监督、担保金的监管方。
是根据签订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日距电子交易合同到期日之间的不同时段,本市场通过测算电子交易合同的履约风险程度,按不同时段分期收取不同比例的履约货款担保金和仓单担保金付款的制度。
是指对交易商持有的电子交易合同产生的浮动亏损(成交量乘以成交价与当日结算价之间的差额),根据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则而追加到交易市场清算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其目的是确保电子交易合同的履行。
是指用于交易商履行在本市场签订的电子交易合同时进行货物交收的仓库。
是指按照电子交易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对合同约定的货物所有权办理转移手续的过程。
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付款交货的日期。在交收日闭市后,该电子交易合同终止新订和转让。
是指交易商通过交易市场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交易指令,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的价格。
是指某一交易商品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计算的加权平均价。
是指在本市场注册交易商按照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买卖交易,签订电子合同,并按照电子合同约定,完成合同所载指定商品物权转移的过程。
是指由本市场开具的、用以证明购销双方通过本市场现货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签订购销合同的凭证。
是指本市场根据散货现货交易特点及现状为最大限度地方便交易商交收,依据本市场不同的交易模式制定的物权转移方式。本市场提供按期交收、提前交收、协议交收等商品交收模式,交易商可以根据不同交易模式,结合自身需要选择适当的模式进行商品交收。
是指交易商根据电子交易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和规则的规定进行的交收。根据期限的长短又分为即期现货交收和中远期现货交收。
是在最后交收日之前,交易商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任一交易日向本市场申请提前交收,经市场匹配,并按合同规定的其它要求在规定交收期限届满前进行的提前交收。提前交收的交收平均价按该合约提前交收签约当日的结算价计算,也可以双方商定报本市场备案执行。
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商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交收约定达成共识后,向本市场提交《协议交收申请书》,经本市场审核批准后结清有关手续,签订《协议交收合同》,自行交收,交易双方自行完成货款的收付和货权转移,本市场依据《协议交收申请书》中载明的协议交收数量及协议交收价格对其结算资金账户进行清算。协议交收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是指由本市场统一印制并由本市场指定交收仓库开给交易商,证明该交易商在该指定交收仓库储存商品的物权凭证。《存货凭证》仅用于注册仓单,不得直接参与交易,不得用于担保用途。《存货凭证》一经开出,交收仓库须冻结相应储存商品的调拨,储存商品的物权归交易商。
是交易商持指定交收仓库开具的《存货凭证》,到本市场申请注册,并经本市场确认、核准后由本市场开具给交易商的,由本市场统一印制的,专用于交易、交收或质押的货物权益凭证。
是指经本市场批准并公布后在电子交易合同中具体确定用于交易、交收的标的物。
是指受交易商委派并代表交易商在本市场从事交易、交收、结算、资金划转等各项业务人员的统称。
是指符合相关散货电子超市交易的报价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标的物在约定地点交货的含增值税价格。
是指交易商在通过本市场现货挂牌电子交易系统销售商品时,销售方的商品尚未注册登记为注册仓单之前,根据本市场的要求,作为其向购买方交货的担保而经本市场冻结的一定数额的资金。
是指在本市场规定的可交易的散货产品范围内,交易商通过本市场散货电子超市交易系统发布买、卖要约(购销合同),一旦要约被接受(成交)即签订不可撤销和不可变更的电子合同,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实物交收的一种交易模式。
现货中远期订货交易是市场即将推出的另一项电子交易模式,交易会员可通过市场网上系统报价,达成电子交易合同,进行散货中远期销售和采购。该交易模式作为现货电子超市交易的延伸,可实现为交易商提供价格指导及成本控制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