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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下水业务结算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5-06-15 14:40:17 来源:交易市场网 评论:0 点击:

各交易商会员、驻区仓储单位及货主单位:
首先感谢广大客户多年来对我市场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
非下水业务是我公司与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为进一步规范非下水业务及费收管理工作,依据天津港散货物流公司搬迁文件,经我公司与散货物流公司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自2015年6月18日起调整“非下水货物”结算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1、2015年6月18日前结清非下水业务发生的所有费用,否则将影响仓储单位及货主在散货物流内办理业务和计划申报。
2、客户结清该项业务费用后,若再次申报非下水计划时,应先向天津港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预缴计划数量的两倍费用,待出库后以散货物流磅房货主实际确认数量为结算依据,多退少补。
3.若遇节假日申报非下水计划时需提前预缴费用,否则不予申报计划。
收费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3:30) 节假日除外。
上述结算事宜以我公司的最新公布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2-25703889、25703998
天津港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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